近年來,生物醫藥的寒冬溫度似乎已經傳達到了行業的多數人,而部分生物技術企業的“糧草不濟”“融不到資”的現象已經逐步出現,為此,2024年兩會正式拉開帷幕之際,全國人大代表、華蘭生物董事長安康圍繞生物技術企業融資渠道不暢、資金短缺的問題,提出了“支持國內創新生物制藥企業形成良性金融生態”的建議。此外,安康還建議“完善商標法律法規加強商標注冊審查力度”。
建議一:支持國內創新生物制藥企業形成良性金融生態
近年來,伴隨著我國資本市場多元化改革發展,相關配套制度和細則不斷完善,滬、深、港、京四大交易所充分發揮差異化互補的職能,整體呈現多渠道、全方位支持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的特點。尤其是,科創板重點關注硬科技,逐漸吸引聚集了一大批創新研發能力強的生物醫藥企業掛牌上市,助力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為支持我國科技創新建設奠定了堅實基礎。
但自2023年6月以來,二級市場持續低迷,證監會加強逆周期調節,階段性收緊IPO工作。而且,在情緒傳導下,部分創新生物醫藥企業的一級市場VC/PE融資也隨之受挫,缺乏資本支持,創新生物醫藥企業被迫暫停大量創新產品管線的研發計劃,科研創新意愿亦隨之降低。長期以往,會對于國內創新生物醫藥的長期發展和國際競爭力的提升構成重大影響。
在安康看來,創新藥生物制藥企業研發投入較大,藥品研發、臨床試驗投入都需要巨大的資金,因為投入較大且沒有營業收入,許多生物技術企業因缺乏足夠的資本金或貸款抵押物擔保,很難申請到貸款。融資渠道不暢、資金短缺已經成為制約生物企業發展比較突出的問題之一。
而且,隨著國內注冊制的推進,2023年共有313家企業首發上市,44家A股公司被強制退市,隨著新股供給的增加,資本市場大幅波動,特別是44家上市公司退市使得持有上述公司股票投資者的資金大幅縮水;上市公司中有部分上市公司質量不高,甚至有些上市公司靠保殼度日,亟需通過并購重組或者借殼上市提高上市公司質量。
為此,安康在兩會中也提出了關于支持國內創新生物制藥企業形成良性金融生態的建議,在他看來,可以從以下四個方面進行努力,助力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為支持我國科技創新建設奠定堅實基礎。
一是股權融資及債權融資制度建設:股權融資方面,政府層面設立產業基金,產業基金投資可以與政府補助掛鉤,比如企業獲得1000萬元的政府研發補助,產業引導基金跟投3000萬元的股權,充分發揮引導基金的產業引導作用,產業基金在生物制藥企業IPO及并購重組后退出。債權融資方面,銀行開發適合創新生物制藥企業的信貸產品,抵押物可以是臨床試驗默示許可證書、MAH證書乃至在研項目的收益權。
二是IPO正?;贫冉ㄔO:受理環節方面,建議證監會繼續堅持“建制度、不干預、零容忍”的市場化監管思路,加快推行全市場注冊制,保持制度的連續性,穩定市場各方預期,進一步提升股權融資的市場化水平,在從嚴審核的前提下放開科創板第五套標準企業上市受理。但同時要積極發揮上市審核標準在整體投資環境中的指導作用,真正指引我國創新醫藥企業發展的方向和路徑。審核環節方面,創新醫藥企業專業壁壘較深,審核難度大,需要進一步提升證監會、上交所等上市審核部門與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審評中心等藥品審核部門的聯動協調,在創新生物醫藥企業上市審核中,進一步落實以臨床價值為導向,以患者為核心的理念,篩選出真正在國際上具有競爭力的硬科技創新生物企業上市融資,并對國內卡脖子、臨床急需、承擔過國家重大專項的創新生物醫藥公司給予優先審核和優先發行支持。
三是并購重組制度建設:創新生物制藥企業估值方面,建議允許創新生物制藥企業采取更加靈活的定價方式,允許尚未實現盈利的創新生物制藥企業以合理的價格注入上市公司。對國內卡脖子、臨床急需、承擔過國家重大專項的創新生物醫藥公司通過并購重組或借殼上市融資實行即報即審核即上市,支持其快速進入資本市場。
四是股權退出制度建設:建議IPO或并購重組后股東的股權退出價格與二級市場價格和盈利能力掛鉤,若股價破發或持續虧損,增加2-3年的鎖定期并限制每年的賣出比例。
建議二:完善商標法律法規加強商標注冊審查力度
安康還注意到,在商業競爭日益激烈的背景下,商標作為企業的重要資產之一,不僅具有識別商品和服務來源的功能,更是企業信用的載體,為了解決商標權糾紛,保障企業權益,應當制定合適的應對策略。
近年來,隨著我國自主品牌的快速發展和市場活力的全面激發,人們對品牌的保護日益重視,而商標是品牌保護的重要手段,截至2022年底,有效注冊商標4267.2萬件,較上年末增加543.3萬件,同比增長14.59%。
商標品牌帶動作用日益明顯,但隨之而來的,商標侵權行為也日益增多,僅2022年全年,商標局依法審查完成商標注冊申請705.6萬件,累計打擊惡意商標注冊37.2萬件。依法審查完成商標異議案件17.6萬件,審理完成商標評審案件41.2萬件,在異議和評審兩個環節,共依法打擊商標惡意注冊6102件,快速駁回“冰墩墩”“拉伊卜”等惡意注冊商標3192件,對涉嫌惡意囤積的3522件商標限制轉讓,依職權宣告無效商標2629件。
安康總結認為,我國商標保護還存在商標法律法規不夠完善、商標侵權形式隱蔽、第三方惡意注冊,給企業帶來人力物力等各方面的負擔、被侵權商標過于集中等特點和不足。
在今年的兩會上,針對以上問題,安康也帶來了針對性的建議,他建議從三個方面對商標加大保護力度:
一是加強商標權的保護和管理,通過完善法律法規,加強商標法律法規的制定和修訂,更好地保護商標權益。建立健全的商標注冊制度,建議縮短商標注冊登記時間,在現行的商標注冊制度下,商標申請需要八九個月,這使得商標保護嚴重滯后于企業經營。此外,建議提高商標注冊的門檻和要求,并加強商標審查力度,具體地,可以參考歐盟的商標注冊審查方式,在提交商標注冊申請時,申請人需提交初步的商標使用證據,同時增強異議制度的效用,給予在先的商標使用者充分舉證自己已使用其商標的機會,避免在后近似商標的注冊,從而盡可能避免商標侵權糾紛的發生。
二是加強商標權的監督和維權,通過對商標使用情況的監督和跟蹤,及時發現侵權行為,并建立完善的商標維權機制,提供高效便捷的維權服務,保障商標權益,特別是加強商標無效程序對凈化市場的作用,增大商標局依職權宣告注冊商標無效的比例,賦予商標行政機關更多的市場監督職能與義務。
三是加強公共機構的協調與服務,通過對現有商標權政策的調整和制定更科學有效的商標權政策,提供良好的政策環境,減少企業在商標維護方面的非必要支出;同時加大商標權保護相關服務的投入和力度,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務,,發揮人工智能圖文比對技術在商標監測領域的應用,推動我國商標監管的數字化進程,以科技為企業品牌保護提供幫助和支持。